作者: 时间:2012-04-16 点击数:
根据《关于开展团员民主评议和评选表彰2011—2012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共青团员和青年志愿者的通知》(晋药院团字[2012]5号)精神,由学生本人申请,团支部民主评议推荐,系分团委初审,院团委审核,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情况请向院团委、纪检监察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2年4月25日—2012年4月28日
监督电话: 7820634(院团委)22158199(纪检监察室)
院 团 委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庆祝建团90周年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团员民主评议和评选表彰2011—2012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共青团员和青年志
版权所有:金莎4399网址 js4399金沙导航团委 学院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民航南路16号 邮编:03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