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团支部、学生社团:
一年来,我院各级共青团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为更好地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我院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在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院团委决定在2015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标兵、五四红旗分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社团和社团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3.积极参加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品德优秀。
4.勤于学习,成绩优良,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按时完成团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
6.优秀共青团员按团支部团员数的8%评选申报。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共青团员的条件。
2.热爱共青团工作,开拓进取,业务能力强,作风扎实,表现突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生活习惯好,有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优秀共青团干部每个团支部评选1名。
(三)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1.坚持以服务大众为宗旨,具有强烈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各种扶贫济困、帮残助老、扶幼助弱、环境保护、社区服务等社会志愿公益活动(参照青年志愿者服务证)。
3.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无任何违纪现象。
4.优秀青年志愿者由各分团委按年度注册青年志愿者的1%评选申报。
(四)优秀青年标兵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积极参加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品德优秀,是广大青年学习的榜样。
3.勤于学习,成绩优良,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代表学院参加国家级比赛并获得荣誉。
5.优秀青年标兵按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不限制名额。
(五)五四红旗分团委评选条件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分团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好影响。
5.在2014年度分团委互观互检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6.五四红旗分团委评选3个。
(六)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工作活跃,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分团委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2.支部机构健全,团支部工作有序开展,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有较好的青年活动阵地,能经常开展有益于团员成长成才的活动,工作有特色、有成效。
5.在学院中心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生力军作用,学年(学期)平均成绩在同年级中居前列。
6.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
7.五四红旗团支部按各系分团委所属团支部总数的10%评选申报。
(七)优秀社团评选条件
1.社团组织机构健全,有至少一名指导教师,有较为完善的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
2.在院团委注册登记一年以上。
3.本学年内,参与与社团性质有关的院级活动不少于2次,指导教师开展指导活动不少于4次。
4.优秀社团由各学生社团自行申报,按照社团数量的15%评选申报。
(八)社团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积极进取,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各类社团活动。
2.模范地遵守社团各项规章,认真有效地完成本社团布置的任务,积极有效地配合社团开展社团内部活动。
3.文明礼貌,关心集体,团结社员,尊敬师长,乐于助人。
4.代表社团参加院级及以上活动获得荣誉,或为社团作出突出贡献。
5.社团先进个人按照社团人员数量的2%评选申报。
三、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自我评议——民主推荐——综合考评——集体议定——张榜公示的流程,在分团委的指导下进行。
四、工作要求
1.各分团委、团支部、社团要广泛动员,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严格掌握标准,严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本次评比表彰活动。
2.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3.申报以上荣誉的先进组织和优秀个人需填写相应申报表;申报“五四红旗分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社团”需准备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申报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标兵”和“社团先进个人”需准备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4.请各系分团委请于2015年4月22日前将《2014-2015学年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汇总表》、《2014-2015学年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汇总表》、《2014-2015学年五四红旗分团委申报表》、《2014-2015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汇总表》、《2014-2015学年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汇总表》、《2014-2015学年优秀青年标兵申报汇总表》的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材料报院团委。《2014-2015学年优秀社团申报汇总表》和《2014-2015学年社团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由院学生会上报。在规定时间内未上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评。
附件:
1. 《2014-2015学年优秀共青团员推荐登记表》
2. 《2014-2015学年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汇总表》
3. 《2014-2015学年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登记表》
4. 《2014-2015学年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汇总表》
5. 《2014-2015学年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登记表》
6. 《2014-2015学年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汇总表》
7. 《2014-2015学年优秀青年标兵推荐登记表》
8. 《2014-2015学年优秀青年标兵申报汇总表》
9. 《2014-2015学年五四红旗分团委推荐登记表》
10.《2014-2015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登记表》
11.《2014-2015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汇总表》
12.《2014-2015学年优秀社团推荐登记表》
13.《2014-2015学年优秀社团申报汇总表》
14.《2014-2015学年社团先进个人推荐登记表》
15.《2014-2015学年社团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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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