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新生生源地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5-06-29 点击数:
按照省教育厅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对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学院此项工作实际,现将2015级新生生源地贷款受理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按照贷款申请程序,在办理生源地贷款后,学生会拿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贷款回执”)。学生必须携带“贷款回执”到学院学生工作部(处),核对贷款信息并录入回执,否则贷款不能成功进入学院账户。
1.需要提交资料为:“贷款回执”电子照片和原件。
2.提交形式
(1)“贷款回执”电子照片请发送到学院学生工作部(处)邮箱中(邮箱为:sxykxyxsc@126.com)。发送照片的截止时间为9月20日18时。
(2)“贷款回执”原件在10月9日—10日开学报到时务必带来,并交回学生工作部(处)。
二、注意事项
1.发送的“贷款回执”照片要与原件一致,内容完整,尤其虚线以上内容一定要清晰可辨。
2. 咨询电话:0351——7820634
学生工作部(处) 招生就业处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