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清明放假期间的各项学生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系要召开辅导员(班主任)会议,根据学院放假安排,对放假前后学生纪律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辅导员(班主任)要根据系里的安排,组织召开好班会,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
2、全体同学要严格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不私自提前离校;假期结束后,要按时返校。有事必须履行相关手续。
3、全体同学要强化安全意识,注意假期出行途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离开学校时要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锁好柜子和宿舍门窗。不得在假期中组织任何非法聚会,不得参与任何非法活动,确保平平安安离校,安安全全返校。
4、假期中学生在公寓住宿,要严格遵守公寓各项管理规定,配合公寓管理人员的工作。
5、假期值班的学生工作人员,要高度负责,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有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学院值班干部报告,同时,视情况向各系、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报告。
6、广大同学要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提倡文明祭奠,不使用明火,并在亲戚朋友中做好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