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评选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省级三好学生:中药系、制药工程系、食品工程系、器械工程系各1 名,共计4名;(注:中药系代表学院参加全国“同仁杯”中药传统技能大赛获团体一等奖,特奖励1个名额)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中药系、药学系、工商管理系、院团委(学生会)各1 名,共计4名;
省级先进班集体(班主任):中药系、制药工程系、药学系、工商管理系各1个(人),共计4个集体和4名个人。
详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晋教政[2011]7号)(详见学院OA网)
1.各系要在校级评选的基础上(详见晋药院学字[2012]35号文件),推荐产生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并于10月26日前将相关书面和电子材料,主要包括“审批表一式三份、《山西省在校生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情况登记表》(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填写)一份”(详见学院OA网)报送学生处。
2.各系确定上报名单后要在本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学院评审组确定上报名单后将在学工部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
3.请各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评选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