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精神,按照山西省和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院2012~2013学年度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现就读我院的2012年录取的新生和2011年录取学生中的退役士兵。
1.申请学费资助学生应满足退役时间一年以上,且该生目前在校就读。
2.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退役一年内入学的学生不享受该政策资助。
3.学生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申请金额按照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个人申请----班级推荐----系部初审----学生处复审----报学院审批----上报省教育厅
1.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山西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讲政策、讲原则、讲实际。
2.在审核中,各级审核人务必要把好资料关、把好审批关。
务必在2012年11月4日前报送,联系人:学生处闫君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