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评选2013年度山西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和“优秀学生”的通知》(晋教政[2013]14号)精神,现将我院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省级三好学生:中药系、制药工程系、工商管理系、食品工程系各1 名,共计4名;(中药系代表学院参加全国中药传统技能大赛获团体一等奖,特奖励1个名额)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中药系、药学系、器械工程系、院团委(学生会)各1 名,共计4名;
省级先进班集体(班主任):中药系、制药工程系、药学系、工商管理系各1个(人),共计4个集体和4名个人。
详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晋教政[2011]7号)(详见学院OA网)
1.各系要在院级评选的基础上(详见学院OA网晋药院学字[2013]20号文件),推荐产生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并于11月15日前将相关书面和电子材料报送学生处。主要包括“审批表一式三份、先进事迹材料三份、《山西省在校生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情况登记表》(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填写)一份”(详见学院OA网)。
2.各类材料体例、格式请参照OA网所提供范例版本。
3.评选工作对学生公益服务时间将按照晋教政[2011]7号文件精神严格要求,实行一票否决制。
4.各系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严格执行公开办事制度、民主评选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民主推荐和监督。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
5.各系确定上报名单后要在本系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学院评审组确定上报名单后将在学工部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